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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114年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英語短影音徵件比賽報名簡章

一、活動目的

本競賽旨在鼓勵學生透過短影音記錄並分享他們在清華大學南大校區的學習與生活體驗,同時提升英語溝通能力與數位敘事技巧。希望藉由本競賽,鼓勵參賽者能以全英語進行口述與表達,以增強英語演講技巧,培養英語溝通能力,並適應國際化英語授課學術環境。

二、主辦單位:竹師教育學院

三、參賽資格

1.竹師教育學院之已註冊在校學生

2.不限定作品成員人數,若為2人以上參賽,須擇定一名作為主要聯絡人。

四、活動時間

1.徵件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4年5月16日(五) 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2.入圍公布時間:民國114年5月19日(入圍名單公佈於竹師教育學院官方網頁)

3.人氣投票:民國114年5月20日–30日17:00止

4.評審專家決選公告:114年6月6日

5.頒獎典禮:民國114年6月9日中午12:00,院行政會議

五、報名方式

1.參賽者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資料,並且填寫報名表單。

2.參賽影片需上傳至個人YouTube平台,設置不公開分享,影片標題格式為「教院英語短影音徵件+參賽者(代表人)+參賽者自訂影片名稱(英文)」,並於報名時提供影片YouTube連結,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需保留至本競賽活動公告得獎時止。

3.完成影片上傳後,請參賽者於徵件期間,繳交以下資料至院辦。

(1)參賽報名表,需填寫工作團隊名單及分工說明【附件一】

(2)參賽聲明書及學生證件。【附件二】

(3)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正本,需親自簽名。【附件三】

六、影片主題

競賽主題為College of Education and I,介紹竹師教育學院的學習與生活,可從以下議題選擇一個或多個主題

編號

項目

說明

1

校園設施與學習環境

校園設施、課堂經驗、特色課程、小組討論、學習心得

2

學生多元發展與社群活動

學校年度大型活動、社團活動、公益服務、國際學生交流、跨文化體驗

3

校園生活點滴與特色

學生Vlog、學生日常、校園周邊生活機能

七、影片規格及注意事項

1.依活動主題創作3-5分鐘短片,拍攝工具、影片類型及作品表現形式與手法均不限。

2.影片規格:解析度需1920 x 1080以上(含)HD,長寬比為16:9之橫式影片。

3.影片內容須包含清晰可辨的英文字幕,所有旁白需為全英語

4.影片內容須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法」之普通級,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5.所有影像及配樂須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 CC」授權音樂。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6.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並未曾用於商業用途。

7.影片內容必須符合上述規定,如未達條件即投稿失敗,主辦方將不另行通知。

八、評選說明

1.比賽流程

徵件報名(資格審查)→公佈入圍名單→開放人氣投票→決選評審會議→公佈獲獎名單→頒獎典禮

2.評選方式

聘請英語文及影音相關專長之人士擔任評審,名次以總積分之高低排序,由評審委員裁決得獎名單。

評分標準

說明

占比

內容構思

劇情架構、敘事架構、内容之完整性。

20

創意表現

影像拍攝、音效(配音、配樂)、影音剪輯技巧。

20

影片製作技術

導演技巧、演員表現、作品之綜合呈現。

20

英語敘事力

英語之正確性、英語流暢度、英語敘事技巧。

30

人氣

學院統一公布YouTube連結,開放進行投票

10

九、獎勵辦法

獎項

名額

獎金

第一名

1

新台幣10,000元整,獎狀乙式

第二名

1

新台幣8,000元整,獎狀乙式

第三名

1

新台幣5,000元整,獎狀乙式

佳作

數組

新台幣1,000元整,獎狀乙式

主辦單位可視實際參賽隊伍數,增刪優勝隊伍數。

十、聯絡方式

竹師教育學院 鄭小姐 ,分機73003, Email: yinwan@mx.nthu.edu.tw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參賽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針對得獎者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或其他獎項。

(1)所提報之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者。

(2)所有參賽作品須以自行拍攝創作為主,不得以任何形式之AI(人工智慧)生成、繪圖等後製加工行為。如有使用AI生成之影片,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加資格。

(3)參賽作品或概念已於其它競賽或平台公開者。

(4)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或涉及智慧財產權與抄襲侵權者。

(5)內容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種族歧視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者。

(6)在決賽過程有影響和干擾其他參賽隊伍,造成競賽不公行為者。

2.參賽者於報名完成,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修改、終止、解釋、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竹師教育學院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3.參賽者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定之競賽辦法及評選委員所決議之各項評選公告、規則及評選結果。

4.如有需要,得獎團隊須配合參加主辦單位相關活動之宣傳。

5.得獎團隊須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並由主辦單位依法辦理扣繳;獎金經主辦單位交付及雙方確認後,後續相關事宜即與主辦單位無關。

6.獎金之發放由參賽團隊之代表領取,主辦單位不干涉其隊伍內部獎金分配等事宜,請該團隊自行協調並簽定切結書。

7.得獎團隊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基於推廣與宣傳之需要,無償提供參賽作品相關資料、影片剪輯、接受攝影等,作為競賽專輯、宣傳影片供國內、外非營利之使用。其參與本競賽相關活動之肖像權(拍照及錄影),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權利。

8.參賽者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告知主辦單位及執行個人資料的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做為競賽管理、報名作業、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發布、問卷調查、相關統計分析等與競賽相關作業及競賽結束後相關輔導、結案作業需要之使用。

9.參賽者對個人資料權益:可以向主辦單位請求,就提單位為辦理本競賽及後續輔導、聯繫、結案事宜,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以下事項:

(1)參賽者必須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活動相關業務使用。

(2)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請務必詳實填寫報名表內各項資料,依個資法規定,參賽者提供之報名資料,僅供本次活動相關業務使用。

(3)提供的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刪除。因行使以上權利致影響參賽或相關權益,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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