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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語學習】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雙語學習集點計畫獎勵辦法

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雙語學習集點計畫獎勵辦法

11498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行政會議新訂

114922日院長核定實施

  • 宗旨

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及本院學生雙語學習發展需求,訂定本「雙語學習集點計畫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以鼓勵本院學生積極參與雙語學習活動,提升學生國際視野與學術交流經驗,促進校園雙語學習氛圍。

  • 對象

本院所有在學學生,凡參與本院所列雙語學習活動者均可參加。

  • 集點機制
  • 每學期製作集點「護照」,設計有蓋章欄位,護照載明獎勵內容及參與規則。
  • 學生參與每場活動後,由工作人員於護照上蓋章,僅限於活動結束後蓋章,以鼓勵學生全程參與。
  • 獎勵內容

為鼓勵學生積極投入,增強參與成就感,依參與集點數量,分別給與不同獎勵項目(如咖啡券、限量版紀念品、茶敘、交流機會、榮譽證書,或其他禮品獎勵),由本院視情況調整。

  • 申請及兌換方式
  • 學生集滿每學期公告之相應點數後,持集點護照至院辦公室申請獎勵。
  • 申請時須繳交集點護照正本,經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發放獎勵。
  • 每位學生每學期限參加一次本計畫獎勵,獎勵發放以先申請者優先,額滿為止。
  • 經費來源

本計畫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及本院年度預算,視年度經費狀況得調整或停止獎勵。

  • 宣傳與執行
  • 透過海報、社群媒體及電子郵件等方式宣傳本計畫及獎勵內容。
  • 於學期末舉辦頒獎儀式,頒發學生榮譽證書。
  • 本辦法經院行政會議通過,報請院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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