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4學年度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申請資訊
114學年度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 本院大學部二年級在校學生
2. 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GPA3.76(含)以上者
3. 歷年操行成績等級均為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4. 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二、檢附文件:
1. 申請表
2. 正式學業成績單(含各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性)
3. 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
4. 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證明
5. 學生簡報檔
竹師教育學院收件時間:115年2月6日(五)起至115年3月3日(二)下午5點截止
如有疑問,煩請來信或來電詢問
劉小姐 (03)5715131 #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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