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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梅貽琦獎章】申請資訊

梅貽琦獎章為本校大學部畢業生最高榮譽獎章,即日起已開始申請114學年度。

●申請推薦資格: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申請時就讀滿三年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足為同儕表率者,均可申請本獎章,申請以一次為限提前畢業者應於畢業後一年內為之。

1.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等級制(GPA 3.40 分)以上者,若採用百分制之成績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成績作業要點之附表二「等級制與百分制單科成績對照表」換算為等級制(GPA)成績 。
2.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曾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
3.對學校有具體之貢獻者。

●申請資料(申請文件總頁數以30頁A4為限)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
3.師長推薦函2封
4.自傳
5.具體事蹟表
6.社團活動及具體貢獻之證明
7.檢附跨領域學習心得(不限格式、A4紙一張為限)
*依本院中長程校務發展五年計畫,目標一、學生跨領域多元學習之第5點「針對各項學生申請案,包含獎學金申請、出國交換機會、梅貽琦獎章等,將跨領域學習學分及紀錄列為評比項目。」,推薦名冊彙整表請各系協助增加填寫跨領域學習學分(所屬學院以外學分)
8.學生簡報檔(簡報頁數上限為30頁)

 

院辦收件截止日:115/3/3(二)下午5點前

1.學生申請資料
2.推薦名冊彙整表
3.有申請之系所請推派1名代表參加審核委員會議,並請於3/27(五)中午前回覆告知參加之委員姓名及用餐習慣(葷食或素食或有其他需求),後續會再通知受是否由該委員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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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查會議(115/03/16(一)12:50-13:00左右)

學生須於3/16(一)中午於院行政會議報告

1.每人簡報時間3分鐘(2分30秒鐘響鈴第1次、3分鐘響鈴第2次,簡報結束)
2.師長問答2分鐘

 

●本獎章申請訊息可參考課外組公告:https://dsa.site.nthu.edu.tw/p/406-1266-302403,r6887.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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