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學生出國發表論文獎學金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作業細則辦理。
二、發給對象資格:限本院研究生,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一) 以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管道入學。
(二)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
三、學生出國發表論文獎學金:本院碩士生及博士生,赴國外正式國際會議發表論文者 (演講或海報宣讀),得申請出國補助,每篇論文限補助一人。
1. 學業成績優良者,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GPA 3.38(80分)以上,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
2. 申請檢附文件:
(1)檢附申請表
(2)論文被接受函影本、刊登之論文首頁影本
(3)會議時間及地點之公告影本
(4)向教育部或國科會或校內其他單位申請經費函影本(如因
(5)成績單
3. 申請期限:依學院公告期間向本院提出申請,經費使用至本院當年度研究生獎助學金經費20%,用完為止。
4. 扣除其他單位補助金額後,依據會議地區遠近,每次上限
(1)歐洲、非洲、北美東、及南美洲:20000元;
(2)北美西、紐澳及南亞:15000元;
(3)東北亞,東南亞:10000元。
5. 指導教授應協助受獎者進行英文發表預演,受獎者返國一個月內應繳交成果報告。
6. 如因特殊原因(例:疫情),沒有實際出國開會(採線上方式進行),以補助註冊費的8成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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