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公告】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110/01/11)
國立清華大學竹師教育學院
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110年1月11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院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
一、申請資格:具國內外博士學位,且具教育相關跨領域研究經驗。國籍不拘,具教學經驗者且能全英語授課者優先考慮。
二、檢附資料(除著作目錄單獨呈現外,其餘資料請依序合併為一完整PDF檔):
- 個人履歷。
- 博士學位證件影本(本國人持國外學歷者需經臺灣駐外使館/代表處認證)。
- 代表著作至多10篇,需附上全文。
- 著作目錄清單(包含前項代表著作)應分已出版、已接受(附接受函)/修改中、撰寫中三部分分別呈現,並須依據最新APA格式撰寫,同步註明論文發表之期刊所收錄之資料庫(例如:SSCI/SCI或TSSCI)、所屬學術領域(例如:JCR Web: Education and Educational Research)與排名,以及Impact Factor相關資訊。
- 曾擔任主持人之研究計畫或參與之研究計畫(須註明計畫主持人)清單。擔任主持人之研究計畫需另呈現研究計畫成果之摘要內容(中文:1000 字或英文500字內)、主要研究成果清單等。參與之研究計畫,需另呈現個人對研究計畫之主要貢獻。
- 曾獲得國內外獎項或榮譽之清單,並簡要說明(中文:300 字或英文200字內)。
- 曾於各大專校院教授之課程或可授課之課程名稱,及其課程內容說明(含課程概述、授課大綱及參考書目)。
- 可以全英文講授教育相關科目者,請附課程內容說明(含課程概述、授課大綱及參考書目)。
- 得提供推薦函一至三封(可由推薦人郵寄至: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竹師教育學院,或寄至本院電子郵件信箱: hctc@my.nthu.edu.tw)。
- 其他助審資料。
三、其他須知事項:
- 經本院初審通過後,應徵者須親自至本院面談並進行一場學術演講,旅費等一切費用自理。
- 初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諒不另行通知,申請資料概不退還。
四、起聘時間及職級:最早自110年2月1日起,職級為助理教授(含)以上。
五、申請期限:本院長期徵聘專任教師,將持續進行至員額聘滿為止。1月1日前寄達者,1月31日前通知符合資格條件者面談;5月1日前寄達者,5月31日前通知符合資格條件者面談;8月1日前寄達者,8月31日前通知符合資格條件者面談;11月1日前寄達者,11月30日前通知符合資格條件者面談。
六、投件方式:請檢具第二點所列各項資料,並寄至本院電子郵件信箱: hctc@my.nthu.edu.tw,電子郵件標題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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