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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實施計畫」公聽會及網路論壇

  旨: 為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實施計畫」公聽會及網路論壇,敬請貴單位協助公告並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建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體系方案」,由本院及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分別組成工作團隊進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小學及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草案之研擬。
  二、 依本院領綱研修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決議確認之領綱草案初稿,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
  三、 經104年10月5、8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決議,第二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科目/群科課綱草案,共計22份,說明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與綜合型高中:國語文、數學。
     (二)國民小學:生活課程。
     (三)技術型高中十五群科: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化工群、土木與建築群、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設計群、農業群、食品群、家政群、餐旅群、水產群、海事群、藝術群。
  四、 另,社會領域課綱草案,則依據教育部課程審議會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意見與決議持續研修。有關第三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課綱草案,將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另訂日期研議確認後,陸續公告周知。
  五、 本院為蒐集各界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分別於104年11月27日(中區)、11月28日(北區)、12月4日(東區)及12月5日(南區)召開分區公聽會。
  六、 邀請單位及代表人員:
     (一)學校代表:公私立中小學學校代表。
     (二)直轄市政府教育局代表、各縣市政府代表。
     (三)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中央團)代表、高級中學各學科中心代表、職業學校各群科中心代表。
     (四)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
     (五)學生及社會人士:歡迎對課程綱要研修事務關心者自由報名參加。
  七、 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方式報名,請至本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104年11月9日上午9時起。
     (三)截止日期:各場次截止日期為各分區公聽會召開前3日下午5時,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各分區截止時間如下:
     1、中區:11月25日下午5時截止。
     2、北區:11月25日下午5時截止。
     3、東區:12月2日下午5時截止。
     4、南區:12月2日下午5時截止。
  八、 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於本(104)年11月9日公布於本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九、 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請服務機關(學校)惠予公(差)假,差旅費由服務機關(單位)支付。
  十、 檢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實施計畫」乙份,請轉知相關單位人員踴躍報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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