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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組(雙主修、輔系)說明

本校雙主修及輔系辦法可參考

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3-1086-5133.php

http://curricul.web.nthu.edu.tw/files/13-1073-55148.php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1. 各學系學士班學生,前兩學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40以 上,或每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百分之十以內,得申請修讀其他學系為雙主修。
  2. 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自第二學年起至第四學年下學期加退選截止 日止,經主學系及加修學系系主任同意,並報請主學系及加修學系所屬學院院長核定後,登記為修讀雙主修學生。
  3. 修讀雙主修學生,除應修滿主學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外並須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學分。加修學系之專業(門)必修 科目與主學系專業(門)必修科目內容相同者,經加修學系系主任 同意,得免修。
  4. 修讀雙主修學生,其畢業學分數須比本學系及加修學系最低畢業學 分數較多者多四十學分以上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1. 各學系學士班學生得申請修讀其他學系為輔系。 各院學士班開課有第一、二專長學程課程者,其學生得申請修習第 一、二專長學程所屬學系以外其他學系為輔系。
  2. 學生申請修讀輔系,自第二學年起至第四學年下學期加退選截止日 止,經主學系及輔系系主任同意後,登記為修讀輔系學生。
  3. 修讀輔系學生,除應修滿主學系規定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外,應加修 輔系規定之專業(門)必修科目至少二十學分

 

戊組(跨領域教育)學生於大二分流後(包含各系與院學士班),也可依「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及「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申請雙主修或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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